
长江日报讯 6月3日,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件32件(来电24件、来信8件)及补充办理件2件。根据督察工作要求,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交办到各相关区、相关市职能部门办理。
从6月3日交办的第二十六批信访件及补充办理件分布情况来看,江岸区1件、江汉区2件、硚口区1件、汉阳区2件、武昌区3件、青山区2件、洪山区3件、江夏区1件、东西湖区1件、黄陂区7件、新洲区3件、武汉经开区1件、东湖高新区7件、长江新区2件、市城管委1件、市地铁集团1件、市城建集团1件。(部分信访件涉及一件多派)
按污染类型分:大气类11件、水污染类14件、噪声类11件、土壤类3件、生态类7件、辐射类1件、其他类6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6月11日,针对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二十六批32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补充办理件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详见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