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冷靖华 李亦中)7月14日,长江日报一版刊发报道《青山区134户居民自拆旧房盖新楼》,引来网友热议。不少人提出:这是在“办实事办好事”,希望“在全市推广”。
青山区新沟桥街道二十一街坊共有3栋住宅楼,其中2栋房龄超过60年,1栋房龄达50年。2022年,经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小区3栋房屋安全等级均为C级。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住在这3栋楼里的134户居民探索起“居民主体、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住宅合作社”新模式——拆除老房子,重新建设一幢32层的商品房,该项目也成了湖北省“住宅合作社”模式的首个试点项目。
报道刊登后迅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大家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网友“peng”说:“希望这种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模式能在全市推广!”网友“平淡幸福”说:“自己的房子自己做主,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真正受益的还是旧房的主人,把‘房子是用来住的’理念与旧城改造痛点有效融合,青山区迈出了勇敢又稳健的一步。”网友“瓦尔特”为这个新模式点赞说:为民所想,造福一方百姓,此举实属创新便民!
长江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了解到,正在总结青山试点经验,将在全市推广。目前,全市正在组织摸排,建立了危旧房合作化改造项目储备库。对符合危旧房合作化改造条件、居民改造意愿较为强烈且统一的小区,将逐步开展合作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