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
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个体工商户或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专利权。
◎在区(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
◎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
◎其他经属地镇街、社区,或行业协会、平台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知名”类的。
■ “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
指执着坚守、长期经营,具有较强专业能力,主攻某一特殊客户群体或产品线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拥有区(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或传统老店的(成立时间悠久、诚信经营、产品服务独有特色、在周边有口皆碑的个体工商户),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
◎从事行业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区(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区(县)级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入选区(县)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并从事关联行业的。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并从事关联行业的。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其他经民宗、文化旅游部门基于民族宗教、文化品牌等领域的职能和优势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优质”类的。
■ “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
指从事属于或与区域特色行业、重点产业范围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持有或获准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使用证书有关。
◎从事本区范围内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等行业,具有一定行业引领作用。
◎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在区(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内有知名度。
◎其他经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或当地特色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特色”类的。
■ “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
指行业分类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如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业态的,以及从事其他小众、新兴业态的。
◎从事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
◎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新兴行业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新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
◎其他由发改、经信、科技、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推荐,并经审核通过“新型”类的。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库。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者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