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公布

明年起,假日增加两天

长江日报 2024年11月13日

    元旦1天:1月1日(周三)放假,不调休

    春节8天: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清明节3天: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

    劳动节5天: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4月27日(周日)上班

    端午节3天: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

    国庆节、中秋节8天: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陈炜伟)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11月12日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修改前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7个,共放假11天。此次修改后,7个节日共放假13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12日也向社会发布。根据通知,2025年,春节放假8天,劳动节放假5天,国庆节、中秋节放假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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