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增设花湖国际机场药品进口口岸

发挥药品进出口集聚效应
长江日报 2024年11月13日

    近日获悉,国家药监局会同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同意武汉药品进口口岸增设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口岸,由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履行进口药品口岸检验职责。

    药品进口口岸是功能性口岸之一,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要求,“药品必须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目前,武汉海关直属所辖的武汉市所有口岸均可进口药品,包括武汉天河机场海关、武汉新港海关等,相关进口药品口岸检验工作均由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承担。

    此次,鄂州花湖国际机场新增为药品进口口岸,将依托强大的货运吞吐量,发挥药品进出口集聚效应,推动全省医药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鄂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积极联系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协商解决鄂州市药品进口检测难题。9月,武汉市回函鄂州市,支持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承担花湖国际机场航空口岸进口药品检验检测工作,打开了鄂州市药品进口口岸申建技术通道。

    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负责人表示,作为花湖国际机场药品进口口岸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力支持花湖国际机场药品进口口岸建设发展,不断提升进口药品检验业务保障水平,降低企业药品进口时间成本,全力服务湖北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陈丽 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