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变动,刘辉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所任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辉辞去武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