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医保集中参保开始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连续参保、零报销均有激励

长江日报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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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江日报记者胡琼之 通讯员殷莹 郑思青

    10月10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集中缴费期截至2026年2月28日。符合资助参保规定的对象,由我市各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缴费手续。

    ■ 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财政补助继续增加

    一直以来,城乡居民医保采用“财政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筹资模式。武汉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10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400元。与上一年度相比,个人缴费标准未涨,财政补助增加标准不低于30元/人。

    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以后,可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保障、住院和大病保险等医保待遇。据介绍,当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0%。

    新生儿原则上出生后90日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拥有武汉市户籍或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武汉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新生儿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时,免缴出生当年(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的参保费用。202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需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 连续参保有激励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设有激励政策。连续参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如果连续多年正常参保缴费,每年均可享受该激励政策。

    举例来说:王女士2025年至2028年连续4年参加居民医保并按时缴费,2029年按时参保缴费后,开始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其当年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

    ■ 基金零报销有激励

    同时,对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设置激励政策。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即未使用过门诊、住院等任何医保报销)且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次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如果连续多年零报销并正常参保缴费,可累计享受该激励政策。

    举例说明:王女士2025年度未使用医保基金报销,2026年度可享受零报销激励,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3000元;2025年度、2026年度均未使用医保基金报销,下一年度可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6000元。以此类推。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可叠加享受,累计提高总额最高可达到6万元。

    举例说明:王女士2025年度至2028年度连续4年参加居民医保并按时缴费,在此期间从未发生任何医保报销(含门诊和住院),2029年度正常参保缴费后,两项激励政策可叠加享受,即可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1.5万元(连续参保激励3000元+零报销激励1.2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若中断参保,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清零,将重新计算,但已积累的奖励额度仍保留。若使用过大病保险奖励额度,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重新计算。

    ■ 居民医保断保将设待遇等待期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或上一年度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将设置参保后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举例说明:王女士2025年度未缴纳居民医保,2026年度即使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仍将产生3个月等待期(90日),即要从2026年4月1日起才能开始享受待遇。

    今后,未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每多断保1年,还将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也就是说,未连续参保的年限越多,待遇等待期将越长。在此提醒各位居民,每年一定要在集中缴费期内连续参保缴费。

    ■ 年底前仍可缴纳2025年度医保费

    未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即使在新一年度集中缴费期参保并缴纳我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仍会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即自2026年4月1日起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为避免影响2026年度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在此温馨提示:2025年度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仍可在2025年底前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缴费后可减少2026年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且计入连续缴费年限。

    据介绍,参加武汉市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同时,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大,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省内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费用。此外,武汉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于近期启动,请广大居民参保人及时关注官方通知,按时缴费保障待遇连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