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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金庸有缘也无缘

长江日报 2026年04月28日

    李昕 出版家,三联书店前总编辑。

    □ 李昕

    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版社开始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经营压力也就增加了。当时人民文学出版社决定打破部门分工限制,成立两个“综合编辑室”,中国文学和外国文学方面各一个。可能社领导班子觉得我有点经营头脑,就把我拉出来,让我组阁,以自愿组合的方式组建综合第一编辑室。

    既然是以改革的名义组建,这个编辑室是一定要创收的,所以我必须策划一些畅销书。好在编辑室分工包括港台文学,其中畅销书作家较多。

    这就说到了金庸先生。按理说,出版社分工,港台文学归我负责,策划金庸的作品出版事宜,是我的分内责任。但是那时按照传统的文学观念,武侠小说并不在“人文社”的视野之中。因为在经典文学的研究者看来,武侠小说是不入流的。其实他的作品,我很早就读过几本盗印版本,如《鹿鼎记》《连城诀》《雪山飞狐》等,私下也很喜欢,只是没有把它们当作可以考虑的图书选题。

    大概是在1993年,冯其庸先生有一次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开会,跟我们谈到他对金庸的极高评价,说是“红学”之外,还应有“金学”,把金庸作品提高到文学名著的层次。他建议我们一定要出版金庸作品,不能对这些武侠小说抱有偏见。这时我们有所醒悟,决定向金庸先生约稿。

    但我当时觉得我个人的分量不够,直接写信给金庸,怕他不买账,所以我跟陈早春社长说我要用他的名义写。我代笔写了一封致金庸的信函,表示人民文学出版社要以出版名家作品的高规格隆重推出金庸先生全套作品集,陈社长看了信,一字未改,签了字,扣上他的印章寄给金庸。大概一两个月后金庸通过他的代理人告诉我们,他对“人文社”是一直抱有很高期望的,多年都在等待人民文学出版社出他的书,那时他认为,他的书就该在“人文社”出版,但是现在我们太迟了,三联书店的董秀玉总经理已经跟他洽谈好了出版意向,不好再改了,所以“人文社”失去了与金庸合作的机会。由于观念束缚和反应迟钝而怠慢金庸,这大概要算是我在出版生涯中的一个重大疏漏。

    其实说起来,我和金庸先生是有缘也无缘。说有缘,一是因为后来我到香港工作,和他有过一些近距离的接触:香港三联组织的活动,例如举办店庆庆典,他会来参加;有的重要出版物,我们邀请他来站台,他也给予支持;二是因为金庸和我还有一点远亲。他的堂弟查良铮(诗人穆旦)是我远房的姑父。记得我在香港工作时,有一次因为推广王蒙著作,请金庸来与王蒙对谈。开会前我和金庸聊天,我提到我们之间沾亲,搞得他顿时紧张起来,直到我说出原委,他才松了口气,说自己辈分小,很怕一不留神成了我的晚辈。现在看来,我还得管他叫叔,放心了。这层亲戚关系金庸是承认的,但是对于我和他之间的出版合作并没有起一点作用。所以说又是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