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以考核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长江日报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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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的考核。

    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工作应当遵循的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注重实绩、激励担当,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高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二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任务设置关键性、引领性考核指标,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坚持依规依法、群众认可,严格依照有关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要求,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做到精准科学、客观公正,注重减轻基层负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坚持考用结合、以考促干,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工作落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考核办法精准设置五个方面考核内容。一是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二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三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四是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五是群众满意程度。

    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上,考核办法明确提出,考核结果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