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长江日报 2026年05月08日

    (上接第五版)

    第十四节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质效

    以“用”为导向,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成果转化体系,加快打通成果转化全链条堵点卡点,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强化科技成果供需匹配。聚焦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瓶颈,打造成果转化数字平台,加强供需信息互联互通,定期发布关键共性技术需求清单,推行揭榜挂帅制、赛马制、定向委托制。推进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开展科技成果分级分类评估。

    构建新型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加强技术成果转化合作招商,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落地。支持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市场化、开放式的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场景创新、企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共享基地集群,打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技术转移+投资融资+企业孵化”成果转化链条。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质量。做优科技网格服务体系,组织“武创荟”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常态化做好成果挖掘和对接服务。壮大高素质技术经理人队伍,探索设立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打造多元主体协同、线上线下融合的技术市场枢纽。

    第十五节 加快建设全国科技金融中心和碳金融中心

    健全“投贷股债保担”联动的科技金融体系,持续丰富碳金融产品供给和综合服务体系,高质量推进金融强市建设,全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强耐心资本培育。围绕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发挥武汉基金、江城基金等政府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种子基金、天使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各类基金资源,集聚新兴金融业态,强化与孵化器、头部投资机构的合作,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超长期科技投资基金,构建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扩大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深化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到2030年,科技型上市企业占比达到65%,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到3000亿元。

    提供多元化、接力式的科技金融服务。健全科技信贷专营服务体系,激励银行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扩大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激活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科技保险服务覆盖面,探索组建重点产业共保体,高水平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优化科技金融生态。到2030年,保费收入达到1200亿元。

    强化碳交易市场功能。加强与全国碳市场、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衔接,依托中碳登打造全国碳市场中心和碳金融中心,积极争取碳清算所落户武汉。加快建设环沙湖“双碳”经济带。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建立碳金融一体化合作机制,探索碳配额、绿色技术、绿色项目在城市群内的跨区域流转与互认。

    创新碳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碳衍生品交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投资者参与渠道。推动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评价指南推广应用,引导金融机构面向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定制化的绿色信贷和绿色融资方案。支持中碳登研究发布反映全国碳市场价格、流动性、行业表现的“中碳指数”产品。

    第十六节 布局“一城三廊多带”科创空间

    优化科技创新空间布局,集聚科技创新要素资源,提升创新浓度和密度,夯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载体。

    打造东湖科学城创新极核。加快建设以光谷科学岛为核心的世界一流东湖科学城,推进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战略科技力量协同化运作,加强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发展策源经济。加快建设湖北实验室体系,围绕光电子信息、空天科技、先进封装、电磁能、化合物半导体等科技前沿领域展开攻关。加大在创新组织、开放创新、科技金融、成果转化激励等方面改革探索和先行先试。

    深化“三廊”创新联动发展。推动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和新兴产业高地,建成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推动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壮大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打造国家汽车产业技术创新策源地。推动滨江数创大走廊建设,引进培育数智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滨江数智应用产业集群,发展数智经济。

    推进环大学创新发展带建设。深化名校名城全面合作,依托高校院所,重点打造环珞珈山、环喻家山、环马房山、环桂子山、环狮子山、环大军山、环黄家湖、环杜公湖等环大学(院所)创新发展带,加快环沙湖、环后湖等科教资源密集区创新集聚发展。推动创新策源、科技成果转化和校区—园区—社区“三区”融合,打造创新产业方向明确的特色片区。

    打造灵活多元的创新空间载体。新建、扩建、更新珞喻硅巷等一批创新创业特色空间,加快发展高质量孵化载体,引导集聚科创要素,完善创业服务,加强企业引育。结合城市更新和工业用地转型,规划建设多形态、低成本、小规模的嵌入式创新空间,为小微科创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成长空间。

    专栏5 环大学创新发展带发展重点

    环喻家山片区。聚焦信息技术—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人工智能、大健康等领域,夯实“光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创新集群的全国领先地位。建设“原点智绘”、产业验证节点、场景验证节点,打通从“实验室”到“生产线”20分钟创新通道。

    环珞珈山片区。依托小洪山科学城、珞珈山创新港、中国科学院—武汉大学科教融合协同创新基地等创新园区,斗转科技园、阳光大厦等创新楼宇,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空天信息+人工智能”创新产业集群,推动空天信息、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向产业链上游跃升。

    环马房山—环桂子山片区。聚焦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光电子信息技术等领域,依托北港工业园、洪山科创大厦等创新载体,做强“智造”创新集群。聚焦数智人文—国防通信、数字教育等领域,融合发展国防军工、功能材料技术研发等交叉方向,构建“教育大数据+国防信息化”创新集群。

    环大军山片区。聚焦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储能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发挥车谷知识产权全周期服务综合体、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基地、军山新城开放式创新中心、车谷创客空间小镇等创新空间作用,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高地。

    环杜公湖片区。聚焦网络空间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密码科学与技术等领域,发挥金银湖实验室等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作用,加快推进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体系化攻关。鼓励网络安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领域创新创业,形成校企产教融合的创新生态。

    (见图2)

    第十七节 营造开放良好的创新生态

    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通过破除制度壁垒、强化要素供给、优化创新生态,打造“成就人才、服务创新”的创新生态,营造“近悦远来”的创新环境。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持续布局建设专利导航实验区和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发挥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功能作用,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进国家光电子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武汉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作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十五五”期间,PCT专利申请总量达到6000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制度,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支持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研类事业单位改革,允许实行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常态化的科普体系,全面提升市民科学素养。提升“光谷青桐汇”“岸创荟”“科创觅知音”等创新创业活动影响力,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颠覆性技术大赛等品牌赛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大力培育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企业家精神,落实创新尽职免责减责机制。

    第四章 有效释放内需潜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战略节点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强化供应链组织中心功能,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建设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枢纽,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全力打造国家商贸物流中心。

    第十八节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提升居民收入水平

    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稳步增加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深入推进“学子聚汉”工程,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业转移人口、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各类人才在汉创新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到2030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5万人,新增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人数150万人。

    优化就业服务环境。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机制,推动人才链功能平台提升。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和基层就业服务网点建设,建强市级“一站式”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打造“十五分钟就业服务圈”和现代人力数智服务平台。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加强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和用人观念,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优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优化收入和财富分配。到203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低于1.85。

    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支持勤劳创新合法致富,鼓励先富带后富促共富,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

    第十九节 全面激发消费活力

    强化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消费升级,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培育消费新动能。提升商品消费品质,创新升级“老字号”,加快培育新消费品牌,构建“武汉名优”消费品牌方阵,推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货“潮品”,打造智能穿戴、大健康、宠物、个性化定制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挖掘大宗消费潜力,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服务消费供给,推动基础型生活服务品质提升,激发教育健康、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体育运动等改善型消费活力。创新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

    创新消费模式场景业态。发展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在汉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演、首展。壮大夜间消费,推动夜间消费集聚区提档升级,推动“江汉路—夜游长江”“楚河汉街—东湖”“户部巷—黄鹤楼”“星河广场—光谷中心城”等商旅联动。培育数字消费,支持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健康发展。发展悦己经济、银发经济、宠物经济、谷子经济。

    优化消费载体空间布局。集聚优质消费资源,构建“1个世界级核心消费地标+3个都市级消费商圈+N个区域性特色消费街区”的消费承载体系。推动传统商业焕新提质改造,打造“专而精”“小而美”的非标商业。引育优质商业运营商,加快发展融合型、时尚型、策展型、社区型商业业态。打造“便利店之都”,支持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健全消费环境保障体系。拓展入境消费,深化武汉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优化离境退税商店布局,做强天河机场商业配套,更好发挥离境退税政策作用。鼓励国产名特优新产品、国货“潮品”进免税店销售,促进境外消费回流。加快完善国际化一流消费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公共消费场所国际化标识改造工程。全面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制度,促进假日消费。完善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优化消费维权快速处置和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专栏6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重点工作

    打造链接全球消费新枢纽。推动汽车、家电、纺织服装、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集聚优质消费资源,打造“老字号”“武汉礼物”“武汉精品(名品)”“江城百臻”等消费品牌方阵,争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叫响“武汉服务”品牌。创新发展流通供应链,构建“买全球、卖全球”贸易生态。

    建设国际知名消费新地标。对照国际一流商圈,打造具备高端购物、文化旅游、金融商务等功能的国际消费集聚区。打造国家级高品质步行街,推动“一街一品”改造提升,差异化打造特色商业街区。打造商文旅体融合消费新空间,差异化打造科技、文娱、体育等消费新载体。

    塑造多元融合消费新场景。塑造“汉派文化”消费新场景,擦亮长江文化、知音文化等城市名片。塑造特色旅游消费新场景,叫响“漫游武汉”“赛博武汉”“夜游长江”品牌。塑造体育赛事消费新场景,发展冰雪、露营经济,打造新型体育消费集聚区。塑造会展消费新场景,打造“展演购一体”消费场景。塑造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打造“武汉康养”名片。塑造教育消费新场景,丰富冬夏令营等教育消费场景。塑造“汉派美食”消费新场景,叫响“精致楚菜”品牌,打造“樱花+美食”“小龙虾”标志性IP。

    培育引领潮流消费新模式。创新数字消费,发展“人工智能+消费”,打造数字消费新空间。发展电商新业态,加快电商直播集聚区建设,培育跨境电商生态。发展首发经济,打造全国新品首发地。促进绿色消费,加强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

    第二十节 不断扩大有效投资

    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和民生需求,统筹好基础设施和新兴产业、战略必争和民生必保、发展支撑和安全能力,促进投资规模合理增长、效益不断提高,增强投资增长后劲。

    优化投资结构。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强化现代产业、城市更新、水网、路网、电网、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保持投资于物的合理规模和水平。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持续加大就业、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等领域投资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着力巩固和提升投资于人的物质基础。

    加快推动有效投资内生增长。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项目建设部署,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与消费协同增效。创新招商引资机制,采用云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加快引进头部企业、终端产品企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大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提高民间投资比重。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依法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和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

    第二十一节 加快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紧紧围绕“五统一、一开放”的要求,全方位、全过程畅通要素流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破除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经济良性循环。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稳步开展清单调整实施以及准入后综合监管、效能评估等。强化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互认,加大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

    完善市场设施联通。建设现代流通网络,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适度超前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运输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协同发展。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贯通城乡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等,加快商贸流通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统筹布局通信、能源、物流基础设施。加快邮政和交通运输公共平台互联互通,提高物流效率。高水平建设商品、游客、要素等集散中心以及算力、通信等枢纽节点,加快打造全球供应链组织中心。

    健全市场价格机制。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价格治理机制。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促进先进优质生产要素高效顺畅流动。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健全供水、供气、停车等公用事业价格制定、动态调整和补偿机制,完善托育、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价格政策。

    第五章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政府更加有为促进市场更加有效,构建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推动国资国企转型发展,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抗风险能力。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围绕增强市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国资国企转型发展。制定国企主责主业管理办法,推动市属国企加快转型发展。完善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引,深化分类授权放权,优化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引导国有企业注重内在价值、长期价值。深化央地合作,支持在汉央企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探索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的有效模式。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深化市场化机制改革。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统筹盘活存量和做优增量,畅通分类处置与规范利用路径,提升国有“三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深化国有资本投资机制、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改革,打造城市与产业综合投资运营平台。发挥国有经济示范作用,积极承担国家科研攻关任务。

    第二十三节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壮大民营经济主体,加快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加大本土“链主”企业靶向支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开展“硬技改”“软技改”“微技改”,参与重大科技攻关,加大民营经济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服务和跟踪帮扶,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发挥央企国企带动作用,推动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融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出海”。

    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开展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科技型企业价值信用贷款试点,帮助企业融资增信。充分活跃股权投资市场,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构建覆盖企业发展全周期的基金体系。完善涉企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和诉求快响机制,常态化开展企业纾困帮扶活动,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下转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