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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节 加快建设健康武汉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优化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机制,防控重大传染病,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建设,打造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标杆城市。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和职业人群健康保护。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调配和动态保障能力。建立跨城市公共卫生应急联动网络。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增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10—15分钟急救圈建设。
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流高水平医院集群,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建成国际医疗创新高地。优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围绕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合理规划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控制三级医院规模和床位,稳定和优化二级医院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量。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促进分级诊疗。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探索统筹医疗卫生事业、生命健康产业融合协同发展机制。促进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规范应用,构建数智化医疗体系。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严格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管控,规范添加剂使用,推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优化网络订餐一体化治理。执行严格药品质量规范,持续整治高风险品种和中药饮片,确保重点品种和关键机构监管全覆盖。强化化妆品备案核查、市场监管及风险防范。实施医疗器械分级监管,健全风险监测防控机制。
专栏18 健康武汉重点工程
卫生应急救治标杆工程。建成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院前院内一体、水陆空立体的急救网络体系,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争创国家区域血液安全中心(武汉)。
优质医疗资源高地工程。建成一批医疗战略功能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打造一批高水平医院和核心医疗技术。
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一体化调配县域人、财、物,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提档升级,提高数智化健康服务水平,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特色中医名城工程。建设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守正创新,加快中医药产业振兴发展。
第五十二节 构建全龄友好城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趋势,提升全龄服务水平,逐步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倡导积极婚育观和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健全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强化生育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生育医疗保障,落实婚育休假制度,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扩大普惠托育供给,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参与决策与管理等权利。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强化儿童日常生活场景和成长全周期服务供给,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改善儿童出行体验,推动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健全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系统构建惠青政策体系。优化青年创新创业生态,强化创业孵化服务支撑。完善青年安居服务体系,打造功能复合的青年社区生活圈。培育“青年+”消费新业态,建设一批青年发展型街区、园区、社区、单元。深化“英雄城市·青春建功”行动,承办世界青年交流活动,拓展青年交流与国际化平台。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健全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础上,增加普惠性养老照护服务,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支持公办养老机构以及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下医院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鼓励老有所为。办好老年大学(学校),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到2030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累计达到1.2万户,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率达到50%。
专栏19 养老服务重点工程
市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工程。推动市级新改扩建3家福利院,各区至少配置1家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完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提供区域性兜底保障服务和社会化养老服务。
街道级养老设施建设工程。推动每个街道(乡镇)至少配置1家养老服务综合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深入推进新城区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动农村福利院转型发展。
社区(村)养老设施建设工程。推动每个社区(村)至少配置1家养老服务网点,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通过提供设施场所、政策资金扶持等措施,推动老年助餐设施均衡布局。
第五十三节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应保尽保,稳步提高社保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深入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推进高质量参保扩面,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保率。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和结余资金使用政策。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有序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到2030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5%以上、99.8%以上。
加强重点人群关爱服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完善空巢老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服务功能,持续优化残疾人福利制度,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精准化水平。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探索对特殊困难群众自动发现、及时救助、免申即享的帮扶措施。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全面做好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工作。坚持殡葬公益属性,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合理布局建设殡仪馆等公益性殡葬设施,逐步实现殡葬服务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
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以宜居安居为基点,坚持供需两端发力,优化住房消费政策,精准匹配配套服务。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提升房屋品质和生活配套、物业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到2030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运营套数累计达到20万套。
第十二章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树立美丽中国先行区标杆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美丽湖北战略,统筹治山理水营城,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打造美丽中国武汉样板。
第五十四节 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
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湖库协同治理,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提档升级行动。
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推进武汉都市圈跨区域协同治理,深化长江、汉江、府澴河等重点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行动。重点开展东湖、涨渡湖、倒水、府河、通顺河、后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推进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汉江干流水质监测分析与预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修复。
实施水资源和岸线资源保护行动。加强重要水源地保护,实施饮用水水源地水源涵养修复工程。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加大长江防护林保护修复力度,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岸线资源。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推进中心城区与新城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实施节水减排行动。
专栏20 长江高水平保护重点工程
长江岸线综合修复工程。实施汉江湾生态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长江新区长江岸线(武湖段)生态整治和修复、长江新区长河入江口生态修复工程。
湖泊治理工程。实施梁子湖流域入湖口湿地及流域综合治理、梁子湖(豹澥湖)水生态环境功能提升与水华防控、上涉湖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汤逊湖流域治理二期等工程。
湖泊水系连通工程。重点推进大东湖水网、汤逊湖水网、金银湖—黄机河水网、涨渡湖水网四个片区生态水网构建工程。积极推进青山港引水、汤逊湖流域东坝港连通、黄孝河江水源生态补水以及涨渡湖泛区水网建设工程。
第五十五节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环保为民,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全面推进美丽蓝天建设。以钢铁、石化、化工、水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持续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老旧营运船舶和老旧非道机械,拓展新能源运输场景。协同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提升文明施工数智化管理能力,在中心城区试点推行“全封闭工地”+“全电工地”。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创新“河湖长+林长”联动机制,“一湖一策”开展重要湖泊治理攻坚,持续改善东湖等湖泊生态环境,推进劣V类水体动态清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协同防治。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65%。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土地空间布局管控和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升环卫设施品质,打造现代化环卫设施设备体系,积极推进现状中小型垃圾转运站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融合。
持续做好其他污染物防治工作。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建立新污染物筛查、评估、管控一体化治理体系。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夜间施工审批与监管,加快建设“安静小区”。大力整治扬尘、餐饮油烟、下水道异味等问题。健全监测评估体系,拓展污染物监测范围,加强危害评估和能力建设。
专栏21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推进华能武汉发电有限公司等开展全负荷脱硝改造。推进武钢有限公司3座高炉大修改造。实施武汉平煤焦化有限公司3座焦炉绿色环保、节能低碳、智慧高效改造。
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持续实施环鲁湖水生态治理及保护利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建设北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人工湿地一期工程、通顺河(汉南区段)水质巩固提升工程,积极谋划梁子湖流域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重点污染地块土壤修复。
第五十六节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聚焦能源结构绿色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推动能源结构绿色化转型。统筹推进“拓新、增电、控煤、稳油、提气”,加快构建安全高效的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实施新上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替代,统筹好碳达峰、经济发展和能源保供,科学确定推进路径和工作节奏,完成碳排放双控目标任务。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规模,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和分布式能源。打造国内氢能产业创新研发、生产制造、示范应用引领区。加大新能源汽车、绿色船舶等推广力度,持续推进电化、气化、氢化、醇化长江建设。
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创新绿色低碳科技,开展低成本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氢能等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加强工业制造、建筑、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新上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全面实施碳排放等量减量置换。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构建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协同培育体系。落实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进“光盘行动”,遏制餐饮浪费,抵制过度包装。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深化碳普惠体系建设,拓展应用场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低碳行动。
第五十七节 筑牢城市生态资源优势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全面建成世界级湿地花城。到2030年,森林蓄积量达到860万立方米,城市绿地率超过40.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2平方米。
擦亮城市绿色发展底色。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系统修复受损山体与废弃矿山,守好绿水青山。贯通城市碧道,逐步建成畅通便捷、完善舒适、特色彰显的“江城绿道”网络。实施宜居公园城市行动计划,建立“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五级公园体系,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2000米见水。
高水平建设国际湿地城市。加快构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推进沉湖、安山、上涉湖、涨渡湖等重要湿地保护修复。以流域为单元系统化加强退化受损湿地生态修复,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重点工程。推进湿地、渔业、农业融合发展,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实施生态廊道、生态水网、美丽河湖建设,塑造居民、城市、湿地共生共融的城市生态空间。
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分级保护。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国家农作物和水产种质资源库(种质圃)、畜禽及野生动植物基因库建设。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拓展生态资源产品价值。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和实施计划全国试点。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指标体系。强化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使用。加强林业碳汇资源开发,促进林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改革。
第十三章 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汉
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确保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第五十八节 提升国家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加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确保政治和社会大局稳定。
维护政治安全。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完善意识形态风险感知监测、应对处置工作体系,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健全情报研判、侦察打击、应急处置一体化机制,开展反暴恐、反邪教、反分裂、反颠覆、反间谍斗争,坚决防范抵御“颜色革命”。强化网络舆情风险管控,持续开展“净网、清朗、剑网”专项行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国家安全宣传能力水平,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
服务国防建设。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做好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强化国防功能预置,强化军事设施保护,推动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坚持平战一体,提升新域新质、储供一体化等重点领域国防动员能力。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强化军地协调,畅通国防动员指挥运用军地协调链路,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第五十九节 增强战略安全支撑
聚焦关系国计民生、战略竞争、高效应急、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承接重要产能转移和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战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保障等领域建设。
建设战略性产业备份基地。围绕重点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增强经济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谋划国家战略性重要枢纽节点建设,争取更多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备份一批关键技术、关键产业、关键设施。实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突破关键领域核心技术、设备、材料、零部件等瓶颈。对接海洋强国战略,积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产业。
建设战略性物资储备基地。提升粮食、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等领域供应保障能力。推进武汉港口型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粮食储备规模和结构,大力推进国有粮库提质升级,重点建设华中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武汉核心基地。完善煤炭、油品、天然气等能源储备保障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统筹的能源储备体系。打造钢铁及先进材料、炼油化工、化工新材料、工业原材料基地。
建设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立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应急指挥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体系建设,打造智能高效的应急物流网络,增强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功能。推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构建灾害事故医救一体联动应对机制。科学制定巨灾应急预案和演练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快推动“平急两用”公共设施建设。
第六十节 强化城市安全韧性
筑牢城市安全防线,构建全域覆盖、高效协同的城市安全韧性体系,营造安全高效、平安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打造安全可靠、布局合理的输油网络,构建天然气一张网,成品油企业储备量达到日均消费量15天以上、政府天然气储备能力达到日均消费量3天以上。加快“一湖五库”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形成多区连通、应急互联的供水网络。加快铁路货运环线建设,完善铁路运能网络。推进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的韧性建设。
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坚持外洪与内涝同治,完善防洪减灾工程,推动长江干堤提质升级,推进武湖、涨渡湖等蓄滞洪区建设,加强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推进排涝补短板建设,提高管网标准和能力。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到2030年,中心城区排涝能力提升到20—30年一遇,其他区域提升到10—20年一遇,水库安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专栏22 城市防洪体系重点工程
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启动武湖蓄滞洪区建设,加快推进涨渡湖蓄滞洪区建设前期工作。
长江汉江治理工程。开展长江、汉江险工险段整治及河势控制,实施三峡后续湖北武汉段四期河道整治工程。
连江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府澴河出口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府澴河、滠水、倒水、沙河等连江支流及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做好已开工水库除险加固收尾工作,根据新一轮水库安全鉴定结论,对新出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
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构建城市安全风险谱系,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公共建筑、城市交通、地面沉降及基础设施等隐患监测预报预警,形成全域覆盖、实时响应的城市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配置,加快建设消防综合训练基地,构建陆上、空中、水上相结合的立体消防体系。推动防灾减灾、防疫、防空等应急避难资源融合共建,构建总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到2030年,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
第六十一节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强化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出口管制和国家安全审查、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与长效治理机制,筑牢粮食、金融、数据、安全生产等领域安全屏障。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守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占补平衡管理,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72万亩以上。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进数字智慧粮库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绿色安全、智慧高效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精准落实调控措施,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专项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严防新增地方隐性债务,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落实属地风险处置和维护稳定责任。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完善新兴领域安全体系。推进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建设,构建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网。开展漏洞智能治理、隐私计算及保护、零信任机制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安全防范保卫,建设公共数据安全监管平台。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加强人工智能、生物、生态、核、太空、深海、极地、低空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研究应对和安全防范。
加强安全生产治理。构建大安全一体化运作体系,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推进事故易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城市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制度体系,推行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加强高风险场所区域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加强危化品、燃气、矿山、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梯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强化辐射环境监督。到2030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低于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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