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性:城市越现代化,中国特色应越鲜明

长江日报 2026年05月23日

    龙倩

    北京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城市,并非西方城市发展逻辑的简单“移植”。现代中国城市本身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结晶,中国传统文化兼收并蓄的特点,又让中国城市具有海纳百川的包容性。每一座中国城市,都在传统与现代的交汇中生长:古老的街巷肌理与现代的城市功能相互融合,传统的治理智慧与前沿的技术手段彼此赋能。这种独特的城市形态,既不同于西方工业化进程中的城市扩张模式,也超越了传统农耕城市的空间格局,正在生成一种具有中国主体性的城市文明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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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是文明传承与文化记忆的重要载体。每一片历史街区、每一处文物古迹,都镌刻着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精神密码,见证了先辈筚路蓝缕的奋斗历程。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未曾中断,在世界历史上独树一帜,也赋予了我们深沉的文化自信与历史定力。

    城市越现代,民族文化的根脉越应彰显。现代中国城市本身,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结晶。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当代发展的关系在现代化进程中尤为重要,让城市在更新中留住“根”与“魂”。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将文化基因融入城市设计、公共空间与百姓生活,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与此同时,中国城市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根基,展现出海纳百川的包容性,主动吸收人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成为科技进步集中展示的璀璨舞台。这种融汇古今、贯通中西的城市发展道路,正在孕育一种全新的城市文明形态——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深厚的文化力量,也为人类城市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

    ■ 万物有所生

    而独知守其根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是中华文明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的有力见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的高度,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鲜明提出了一系列内涵深刻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系统回答了“为何保护传承”“保护传承什么”“怎样保护传承”等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这些重要论述,是对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开展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为新时代做好城市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十五五”时期,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在城市文脉保护中赓续历史、涵养品质,是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城市历史文脉保护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人不是历史虚无主义者、文化虚无主义者,不能数典忘祖、妄自菲薄。这意味着,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而言,敬畏历史文物、统筹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应是一时之举,而应内化为“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外化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长期遵循。

    护好留住中华文明根脉,是城市历史文脉保护的价值归宿。城市是一个民族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古人讲,“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中华文明延绵至今,正是因为有这种根的意识。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城市建设,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记得住乡愁”,就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这不仅是城市建设的人文标尺,更是民族文化主体性的空间表达。

    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是城市历史文脉保护的基本准则。我们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悠久的老城区,是最宝贵的东西,不能因为浮躁、无知而破坏掉,老城不能再拆。要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搞“拆真古迹、建假古董”那样的蠢事。

    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是城市历史文脉保护的根本路径。城市历史文脉保护不是将历史遗产封存起来,而是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更新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改善人居环境,又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同时,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不能搞过度修缮、过度开发,尽可能保留历史原貌。保护与发展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需要寻求平衡与融合的辩证关系。

    ■ 在古今中西之间创造性转化、

    创新性发展、包容性生长

    如果说守好根脉解决了城市“从哪里来”的问题,那么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则回答了城市“向何处去”的命题。现代中国城市之所以能够走出区别于西方的现代化新路,关键在于其内在的双重动力:一是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二是对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的包容性吸收。

    在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中,如何处理好保护、传承、利用之间的关系,是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必须直面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通过推动应保尽保、以用促保,抢救保护了一大批历史文化遗存,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大幅提升。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3座、名镇312个、名村487个、传统村落8155个、历史文化街区1300余片、历史建筑6.89万处,形成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综合、最完整、最系统的载体。实践表明,推进城市历史文脉保护,需要正确把握和处理以下几对关系。

    其一,保护与利用,要在“第一”与“合理”之间找到平衡。要“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一方面,保护是利用的前提,没有保护,利用就是无源之水。要通过实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时间全贯通,让各个时期、各种类型的历史文化遗产,以及真实完整的历史信息、历史环境,都得到整体保护、全面保护、有效保护。另一方面,利用是保护成果的转化。活化利用的关键,不在于大规模商业开发,而在于对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营建智慧、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的深入挖掘与阐释,更多采用微改造等“绣花”功夫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既保持其历史原真性,又使其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二,传统与现代,不是谁取代谁,而是如何共生。“城市建设会不断融入现代元素,但必须同步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传统文明的物质载体,现代生活是城市发展的时代方向,二者不是对立割裂的,而是需要有机融合,以实现传统元素的现代化表达和现代功能的传统化呈现。在原汁原味维持古城风貌、留存老街韵味的基础上,加快老街区、老胡同、老里弄改造更新步伐,通过微改造、精提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化解安全隐患,让历史遗存与现代生活有机融合。“活历史”增添“烟火气”,“老地标”成为“新名片”,实现文化遗存真实性、传统风貌完整性、社会生活延续性的相得益彰。

    其三,中国与全球,中国城市不仅是中华文化的容器,更是人类文明成果交汇的舞台。中国式现代化城市的深层特征在于其包容性——既不盲从西方模式,也不封闭自守。在守好文化根脉的同时,中国城市以开放的姿态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绿色低碳技术、智慧城市系统、人性化设计理念、国际通行的文化艺术表达……这些全球性文明成果进入中国城市后,并非简单“移植”,而是与中国本土的文化基因、制度优势、治理经验发生深刻的“化学反应”。正是这种“以我为主、博采众长”的包容性,使得中国城市既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又呈现出普遍的文明价值。

    其四,传承与创新,要让文脉在当代生活中找到新的生长点。文明“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传承是创新的根基,创新是传承的动力。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历史街区、文化景观等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延续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根脉,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只有不断提高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才能推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火起来”。考古盲盒、文创雪糕和冰箱贴频频火爆出圈,聚焦城市文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类文化节目和产品不断涌现,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推动历史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丰硕成果。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创新已经超越了文化产品层面,正在渗透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公共艺术、社区治理等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推动中国城市成为一种活的、生长的、面向未来的新文明形态。

    ■ 以更大力度

    走向一种新的城市文明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阶段,人民群众对赓续城市历史文脉、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正在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特别需要充分发挥好历史文化对城市更新的促进作用,推动城市文化繁荣发展,最终走向一种融汇传统与现代、兼具民族性与世界性的新城市文明。

    其一,坚定不移树牢正确政绩观。把握好潜绩和显绩的关系,着眼长远、打牢基础,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不能急功近利。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典型的“潜绩”,投入周期长、见效慢,却泽被后世、利在千秋。能否真正重视并抓实这项工作,检验着领导干部的历史眼光与文化自觉。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就是从制度上强化导向、压实责任。相应地,领导干部对历史文化的敬畏、历史知识的学习、文化底蕴的涵养,应成为履职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唯有制度约束与文化自觉同向发力,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与能力才能根深本固、行稳致远。

    其二,全面提升保护利用水平。“老城不能再拆”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制度化落实的刚性要求。要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的保护前置、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等机制,将尚未被拆除的老城区纳入整体性保护范围,持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法规制度。摸清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家底,分类施策做好单体保护和整体保护。城市更新不是大拆大建,要继续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历史地段的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积极挖掘城市里相关文物和文化遗迹的多重价值,更多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补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让历史文化街区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

    其三,加快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让科技进步成为文化展示的新舞台。在严格保护价值与风貌的前提下,加力推动老旧街区引入新功能新业态,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城市记忆和文化气息的活力街区,是文脉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重要方向。鼓励支持历史建筑、老旧厂区以市场化方式引入博物馆、艺术馆、非遗体验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丰富群众日常文化生活,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美誉度。善于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复原历史场景,积极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文旅消费新场景新体验。科技进步不是传统文化的对立面,恰恰相反,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沉浸式交互等现代科技手段,正在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强大工具,让古老文明在当代城市中焕发新的生命力。通过艺术精品展示城市文化精髓,搭建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与公众尤其是年轻一代之间的桥梁。

    其四,完善协同保护治理格局,凝聚新城市文明的共建力量。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下,探索将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多层级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有效整合。建立常态化巡查管理制度,及时整改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听取居民、企业、专家和相关社会组织意见建议,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文脉保护的良好氛围,筑牢社会根基。

    中国城市正在创造一种新的文明形态。这种新文明,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根基,以海纳百川的包容性吸收人类一切文明成果,以科技进步为展示舞台,以人民美好生活为价值旨归。城市越是现代,中国特色理应越是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