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娟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根本看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重要论断,将政绩观提升到“根本性问题”的高度,蕴含着深厚的理论洞察与强烈的现实关切。深入把握这一“根本性问题”,需要从政治逻辑、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四重维度进行立体化透视,从而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学理参照。
■ 政治逻辑,标定政绩观的根本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政绩为谁而立、由谁评判、以何为标准,直接反映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与价值取向,是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实践中的具象化表征。从政治逻辑加以审视,政绩观之所以根本,在于它直接决定着一个政党的执政底色与人心向背。
政绩观是政治立场的“试金石”。干事创业是把个人升迁、名誉地位放在重要位置,还是把人民福祉、长治久安作为唯一追求,这从根本上体现了“公”与“私”在领导干部灵魂深处的分野,也体现了领导干部坚持的是什么样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这正是正确政绩观在政治立场上的生动注释。真正的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不是空洞浮夸的高调表态,不是锦上添花的沽名钓誉,而是在面对沉疴痼疾时敢于啃硬骨头、面对群众急难愁盼时勇于挺身而出。
政绩观是政权稳固的“承重墙”。一个长期执政的党,最怕政绩观扭曲导致脱离群众。现实中,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徒有其表的“面子工程”,之所以被群众诟病,在于它们背离了政治伦理,透支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政治上看,抓政绩观就是抓政治建设,就是抓政治安全,就是防止“塔西佗陷阱”的政治自觉。
政绩观是党性纯度的“测量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在这个意义上,政绩观问题就是党性问题,它从源头上决定着党的执政骨干以什么样的状态、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去奋斗。抓牢了正确的政绩观,就抓住了党性教育的微观基础,就能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有了可感知、可衡量的实践载体。
■ 历史逻辑,揭示政绩观的内在规律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执政七十余载波澜壮阔的实践中,一条“为人民创造实绩”的主线始终贯穿,引领和推动着中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奔涌向前。新中国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征程,深刻揭示了政绩观作为根本性问题的历史必然。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绩观被提升到治国理政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从脱贫攻坚让亿万人口告别绝对贫困,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塑政绩内涵,再到抗击疫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政绩观的生动诠释。事实证明,正确政绩观已成为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的硬核准星,不断续写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新篇章。
■ 理论逻辑,夯实政绩观的科学根基
政绩观的根基深植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沃土,蕴含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光芒。作为真理追求与价值追求的有机统一体,政绩观联结着认识论与价值观、主体与客体、当前与长远,内在契合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并在党的创新理论中获得了系统而崭新的阐发。
从真理维度看,正确政绩观本质上要求按规律办事。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把握正确政绩观,就是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政绩要求做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脱离发展阶段“换赛道”、无视资源承载“铺摊子”,在理论根源上都是主观与客观相分离、认识与实践相脱节。新发展理念之所以被称作“指挥棒”“红绿灯”,正因为它系统回答了“什么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政绩”,鲜明指向高质量发展这一时代主题,既体现为科学的发展观,也体现为正确的政绩观。
从价值维度看,正确政绩观以人民至上为逻辑起点。《共产党宣言》向世人宣告,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这就规定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绩必须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体现了鲜明的群众史观,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绩观在新时代的创造性升华。毫无疑问,政绩最终若不聚焦到能够为人民所体验到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便会受到质疑。正确政绩观将“人民标准”作为第一标准,回答了“政绩为谁所评”的理论诘问,使政绩定位得到了彻底明晰。
此外,政绩观还内蕴着“潜绩”与“显绩”的深刻辩证法。“显绩”看得见摸得着,“潜绩”则需要历史周期才能彰显,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能简单割裂视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显绩”与“潜绩”的重要论述,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赋予了马克思主义政绩观以新的时代内涵,凝结为新时代共产党人特有的政绩伦理。
■ 实践逻辑,验证政绩观的实际成效
道不可坐论,绩不可虚成。政绩观之所以成为根本性问题,最终要落脚到实践维度,成为检视行为、评判得失、推动发展的刚性准绳。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必须紧紧扭住正确政绩观这个根本,驱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迷雾,坚持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定政绩”。党中央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将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正是在具体实践中把准“考什么”决定“干什么”的传导链条,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如今,不少地方探索出绿色GDP、民生温度、幸福指数等考核的新路径,本质都是在用制度力量倒逼政绩观归位。可以说,制度刚性是政绩观落地最可靠的保障。
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谋政绩”。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而正确的政绩源于科学的决策。正所谓“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问题,深入基层看到的全是办法”。当前,全党重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深入走好群众路线,就是要从源头上将政绩锚定在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上,防止政绩冲动下的短期行为。让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就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通过调查研究把实情摸清、把症结找准、把对策提实,使每一项决策都粘着泥土、带着露珠、符合实际。
以一张蓝图实干到底“出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扬钉钉子精神,要求“久久为功”“滴水穿石”。无论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艰辛探求,还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深耕细作,抑或是稳步推进共同富裕的政策实施,都呼唤“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唯有以正确政绩观穿越风浪、排除干扰,一步一个脚印将蓝图变为现实,才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政绩。
(作者单位为湖北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