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叶秋)8月6日,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报告会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引导市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正确掌握和理解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成员潘红祥作专题报告。他系统阐释法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解读立法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和特色亮点,并结合当前民族工作实际,围绕立法原则、重点条款和实践运用开展讲解辅导。
杨智强调,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读法条、学原文、悟原理,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刻领会“十二个必须”在立法中的贯穿体现,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把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同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法治思维赋能政协履职,以正确政绩观防范和纠正思想和行动偏差。要立足政协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政协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紧扣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政协委员深入调研、协商建言,助推全面依法治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刘丹平、周晓琦、陈跃庆,党组成员苏霓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