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真是换了天!”回忆起武汉解放时的场景,今年91岁的邱益英记忆犹新。
邱益英是湖北新洲人,武汉解放时她16岁,那时家里人已经为邱益英说定了一门亲事,但她甚至连对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说起包办婚姻,邱益英一脸无奈。
“过了两年,有一天我到河边去洗衣服,偷偷地远远看了一眼对方。”邱益英说,那人实在不是自己心中满意的丈夫人选。“不要嫁这个人,不要过这样的日子,凡事要自己做主!”邱益英在心中暗下决心。
1951年,18岁的她收拾了一些衣服和吃食,为抗争包办婚姻,从新洲农村逃跑到了武汉,经市妇联的帮助在被服厂找了份工作。由于不怕吃苦、积极肯干,邱益英陆续被推荐到妇女干校、湖北省革命大学学习。
据邱益英回忆,革大毕业后,省公安厅来校招警察,很多学生觉得做警察辛苦不愿报名,但出身农村的她却觉得当警察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第一个就报了名。1956年,邱益英从省公安厅调到武汉市公安局。
“我工作的时候国内还没有女交警,大众普遍觉得交警工作辛苦,女同志做不来。但我看社会上很多岗位陆续都有了女工人,毛主席说男女平等嘛,我们妇女能顶半边天,男同志能做的,我也能!”老人回忆说。
1957年,怀着这样的心情,邱益英给当时市公安局党委写了一封申请信。“我想去最辛苦的、最靠近人民群众的交警岗位,请组织相信我。”接到来信后,市公安局党委认真研究并同意了她的申请,决定开全国先河——组建女子交警班、设立女子交通岗。
1958年3月8日,江汉交通中队女子交警班正式上岗执勤。邱益英还记得第一天上岗执勤的场景:民生路口和江汉路口人山人海,市民争睹女交警站岗执勤。
“我是受封建束缚的妇女,是党和毛主席解放了我,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我由一个不懂事的人,今天能懂得要为人民服务的道理;由一个农村妇女只知吃穿的人,成了一名女交通民警维护交通安全……”在自己的日记中,邱益英这样记录。
本版采写:长江日报记者余睿 通讯员王朝振 何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