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 5月28日,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件25件(来电22件、来信3件)。根据督察工作要求,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交办到各相关区、相关市职能部门办理。
从5月28日交办的第二十批信访件分布情况来看,江汉区3件、硚口区1件、汉阳区2件、武昌区4件、青山区2件、洪山区1件、蔡甸区1件、江夏区2件、黄陂区4件、东湖高新区4件、长江新区1件、市园林和林业局1件、市城投公司2件、国铁武汉局1件、市城建公司1件。(部分信访件涉及一件多派)
按污染类型分:大气类9件、水污染类6件、噪声类9件、土壤类5件、生态类3件、辐射类1件(办理中)、其他类2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6月5日,针对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二十批24件(其中东湖高新区1件信访件正在办理中暂未公开)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详见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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