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 6月1日,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件32件(来电22件,来信10件)。根据督察工作要求,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交办到各相关区、相关市职能部门办理。
从6月1日交办的第二十四批信访件分布情况来看,江岸区1件、硚口区2件、汉阳区3件、武昌区1件、青山区1件、洪山区4件、江夏区4件、东西湖区4件、黄陂区3件、新洲区4件、武汉经开区1件、东湖高新区4件、东湖风景区1件、长江新区2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件、市城乡建设局1件、市水务局1件、市城投公司1件、国铁武汉局1件、市城建集团1件、市城发集团1件。(部分信访件涉及一件多派)
按污染类型分:大气类9件、水污染类9件、噪音类10件、土壤类4件、生态类3件、辐射类1件、其他类6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6月9日,针对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二十四批32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详见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