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 6月4日,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件28件(来电22件,来信6件)。根据督察工作要求,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交办到各相关区、相关市职能部门办理。
从6月4日交办的第二十七批信访件及补充办理件分布情况来看,江岸区1件、汉阳区3件、武昌区2件、青山区1件、洪山区7件、蔡甸区1件、江夏区3件、东西湖区1件、黄陂区9件、新洲区3件、武汉经开区1件、东湖风景区1件、国铁武汉局1件、市地铁集团2件、市城建集团1件、市城发集团1件、武汉铁塔公司2件。(部分信访件涉及一件多派)
按污染类型分:大气类12件、水污染类10件、噪声类9件、土壤类5件、辐射类2件、其他类2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6月12日,针对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二十七批2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详见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