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6月5日,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件58件(来电42件,来信16件)。根据督察工作要求,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交办到各相关区、相关市职能部门办理。
从6月5日交办的第二十八批信访件及补充办理件分布情况来看,江岸区2件、江汉区2件、硚口区3件、汉阳区3件、武昌区7件、青山区3件、洪山区10件、蔡甸区1件、江夏区3件、东西湖区2件、黄陂区7件、新洲区2件、武汉经开区4件、东湖高新区8件、长江新区2件、市水务局1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件、国铁武汉局1件、市地铁集团5件、市城建集团1件、市城发集团1件。(部分信访件涉及一件多派)
按污染类型分:大气类25件、水污染类9件、噪声类21件、土壤类10件、生态类6件、其他类7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6月13日,针对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二十八批5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详见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