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 6月6日,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件44件(来电31件、来信13件)。根据督察工作要求,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交办到各相关区、相关市职能部门办理。
从6月6日交办的第二十九批信访件及补充办理件分布情况来看,江岸区1件、硚口区2件、汉阳区1件、武昌区7件、青山区4件、洪山区3件、蔡甸区1件、江夏区3件、东西湖区2件、黄陂区5件、新洲区2件、武汉经开区4件、东湖高新区11件、东湖风景区2件、长江新区1件、市水务局1件、国铁武汉局1件、市地铁集团2件、武汉铁塔公司1件。(部分信访件涉及一件多派)
按污染类型分:大气类17件、水污染类13件、噪声类13件、土壤类9件、生态类4件、辐射类2件、其他类6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6月14日,针对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三十批44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详见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