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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2024年07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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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领驾驶证考试项目减少了

    长江日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熊文嘉 李捷)公安部推出的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江日报记者11日从市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新措施实施11天来,全市共有104名市民享受到“驾驶证逾期重申”便利,顺利申领到驾驶证。

    同时,武汉交警也提醒市民:因逾期3年未换证导致驾驶证需要重新申领的市民务必注意,新政实施后重新申领驾驶证的考试项目减少了,但还有一些情况需留意。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驾驶证注销恢复考试措施适用于原准驾车型包含小型汽车(C类)驾驶证因逾期3年未换证被注销的,具体包括以下4类情形:小型汽车驾驶证被注销的,申请恢复原准驾车型;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被注销的,申请恢复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包含C6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被注销的,申请恢复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资格;包含C6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被注销的,申请恢复C1、C6准驾车型或者C2、C6准驾车型。

    其中,对于申请恢复C1、C6准驾车型或者C2、C6准驾车型的,参加完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后,将自动恢复C6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对于申请恢复大中型客货车或者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按照现行规定参加全科目考试。

    另外,之前注销恢复资格考试需缴纳考试费430元,新规实施后只需缴纳280元(不包括补考费)。

    满足申领条件的市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江北考场(汉西北路61号)办理即可。

    同时,武汉交警提示,以下3类人员不适用于本次优化考试科目改革措施:驾驶证因逾期3年未换证被注销,但在无证期间有“吊销”驾驶证违法行为限制情形;驾驶证存在吊销、撤销未被注销的;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民警也对不同时段申领注销恢复资格的市民特别提示:

    7月1日前已报名注销恢复资格考试还未参加科目二考试或者科目二考试未通过的,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二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7月1日前报名注销恢复资格考试已通过科目二考试、未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或者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未通过的,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7月1日新措施实施前已参加科目二考试的,所缴考试费不在退费范围;已缴费但尚未参加科目二考试的,可拨打12123咨询电话,按流程申请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