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一步加强法制保障
——推动武汉市湿地保护法制建设,出台全面保护湿地的地方性法规。
· 进一步健全保护体系
——推动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完善一般湿地名录;依托武湖、府河、后官湖、青菱湖、汤逊湖、大东湖等六大生态绿楔,建成一批集湿地保护、科普展示、自然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湿地公园和滨水绿道;围绕外环林带、梁子湖、武湖及府河流域等建设郊野湿地公园群;逐步建立具有武汉特色的“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公园—郊野湿地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小微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 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围绕流域治理,加强湿地保护修复。谋划实施110个保护修复项目。
· 进一步加强科研监测
——完善和优化武汉智慧湿地系统,推进该系统与武汉“智慧城市大脑”对接;申报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通道武汉研究中心。
· 2035年,全面形成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文/彭毓颖 明眺生 黄亚婷 孙姝 薛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