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评论员刘功虎
“咦,这个做法怎么这么眼熟?”
“咳,都是按惯例来,照做就行了。”
我们有些干部,干工作一谈就是“惯例”。有的实际上是不琢磨新情况、不结合工作实际,拿“惯例”作为自己消极、懒惰的挡箭牌。
所谓惯例,通常指习惯的做法、一贯的办法。习惯容易成自然,但惯例并非都是“存在即合理”。
有的惯例是长期实践形成的有益经验,我们要合理汲取和运用。但事物总处在不断变化当中,干工作、抓贯彻落实,都需要从实际出发,不能简单地“搬字过纸”,切忌上下一般粗、依样画葫芦。不结合实际,盲目因循“惯例”,这样搞出来的办法举措不可能管用。
还有一种情况性质更严重些,就是有的惯例之形成,是附着了一些特殊利益。守这种惯例实质是维护某种利益格局,怕动了别人的奶酪。对此我们更须提高警惕,要敢于打破“惯例”,不怕得罪人,同歪风邪气作斗争。
不论哪种惯例,消极沿用、墨守滑行当然最省心,不用动脑子,不用担责任,更无需担负得罪人的风险。但对工作和事业来说,无疑都是极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