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郑雅曼
12月10日,长江日报和武汉法院联合举办的法律服务栏目“周二之约”邀请武汉市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负责人邓頔,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法官周静,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法官助理匡紫欣,武汉市金牌调解员、武汉市江岸区法院特邀调解员陈立昌,百步亭社区龙华庭党总支书记、百步亭社区四居委会主任李娜做客直播间,讲述联手化解邻里纠纷的那些事儿。
“邻里之间的纠纷通常都是小事引起的,化解这种纠纷,关键在于找到症结所在。”陈立昌讲述了今年他和法官、社区书记联合化解的一起纠纷。
今年3月,家住百步亭某小区九楼的刘女士在家中阳台晾晒羽绒被,午休时分,突然一股焦煳味传来,刘女士起身查看,发现晾在栏杆外的被褥已经蹿出小火苗,于是赶紧扑灭火苗,并在被子中发现一枚某品牌香烟烟嘴。刘女士立即报警,因楼上的邻居都不承认是自己丢的烟头,刘女士将楼上的六户人家全部告上了法庭。
依托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百步亭社区法庭将信息通报至社区,“当前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将嫌疑人锁定在最小范围内。”陈立昌说,该案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转入诉前调解程序。
陈立昌和法官一起前往楼栋实地勘察、逐户走访,最终将排查范围锁定在其中的三户人家。但其中一个住户表示,自己家从来不抽这个品牌的香烟,还有一个住户说,当时自己家里人都外出了……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陈立昌与社区志愿者分头多次上门,几次“交心”下来,几户态度逐渐有所缓和,大家同意面对面交流解决问题。之后,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邀请原被告来到小区“同心亭”调解,三家住户同意分摊赔偿,刘女士也主动降低赔偿金额,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并履行完毕。
■ 租户提前退租,押金该不该退?
“租赁纠纷的化解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在直播间,匡紫欣讲述了一起审判实务中的案件。去年7月,张女士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赵先生一家,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赵先生除了租金之外另外支付了5000元押金。一年租期还没满,张女士打算把出租的房子卖出去,便多次联系赵先生,希望其配合中介带客看房。因不希望自己和家人被看房打扰,赵先生向张女士提出退租,但未等张女士答复就提前搬离了房屋。就押金退还的问题,双方产生了争议。赵先生起诉要求张女士全额退还押金。
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居委会,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居民前来旁听,给居民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庭审中,房主张女士和租户赵先生针锋相对,剑拔弩张。“是他擅自提前退租,违反合同约定,押金我凭什么要退?”“要不是你多次带人上门看房,干扰到我和家人的日常生活,我也不会提前退租,押金你必须退!”
庭审结束后,法官联合司法所、居委会以及武汉市金牌调解员陈立昌,再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享有隐私权,房东或者其他人要进入房屋内部,需征得租客的同意。同时,押金在无违约情况下应当退还,有违约情况的,应按约定处理。释法理、讲情理,终于让双方“火气”降了下来。最终,张女士向赵先生当场退还押金3000元,赵先生选择撤诉。
百步亭社区法庭设立在有“全国文明社区”“全国和谐社区”之称的百步亭社区,是湖北省第一所、武汉市唯一一所建在社区的人民法庭。邓頔介绍,百步亭社区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解纷争”,辖区诉讼案件连续三年下降。
近年来,百步亭社区开通“149多元解纷直通车”,百步亭社区法庭对接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4个职能部门和9个居民委员会,联动应对矛盾纠纷,构建了“矛盾预警网络”与“成讼纠纷联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