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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2025年03月0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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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建议

完善拒执罪司法适用
拒绝“法律白条”

    长江日报讯(特派记者占思柳 汪文汉 秦璟)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建议,通过完善公检法联合追诉体系、适当降低拒执罪立案门槛、加强对恶意代持的刑法规制等方面多维度完善拒执罪的司法适用。

    诉讼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执行难”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紧接着于今年1月发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典型案例。

    在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看来,从拒执罪的提出到今天,对于公正司法,保护涉案关联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整体的司法适用率仍然较低,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拒执罪追诉启动难、取证难、对案外人恶意代持的惩治力度不足等问题。她举例: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共谋,将财产转移至案外人名下,由案外人持有,借此逃避强制执行的情况比较多。“如果已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那就相当于法律白条。”

    谢文敏说,被执行人最常采取的拒执手段是转移财产,目前比较隐蔽的就是恶意代持。“以前说到第三人都说善意第三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现在很多是恶意第三人帮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比方说过户房产,过户动产汽车、后写虚假借条、炮制虚假诉讼等,逃避应当被强制执行的责任。”

    她认为,当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时,应该确立公检法机关对拒执罪统一立案标准。对三部门在追诉过程中相互配合进行责任范围界定,明确追诉程序和流程、规定程序重要时间节点、明晰三部门在各时间节点的职责权限。

    “如果前期是由当事人去调查取证,那么这个过程会比较困难。我们希望降低门槛,就是说,当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公安机关应该予以协助取证。”谢文敏说,要加强对恶意代持的刑法规制,进一步明确拒执罪中典型的恶意代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