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表式和统一内容,主要采取普查人员直接到户、到单位访问登记的办法,全面收集农业、农村和农民有关情况,为研究制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我国已于1996年、2006年和2016年开展过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党和政府研究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8月国务院颁布《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并明确了开展农业普查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将农业普查纳入法治化发展轨道。2026年,我们将迎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 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问答
武汉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文件,于2026年开展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开展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有什么重要意义?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有哪些?如何确保普查顺利实施?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为此,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解答。
问:开展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市“三农”家底,对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加快打造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样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农业普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问:这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这次普查的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涉农居民委员会或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或具有乡级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问: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二是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问:这次普查工作的主要时间安排是什么?
答: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此次普查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清查摸底等,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
二是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这是普查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的阶段,也是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
三是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四是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问:如何确保这次普查顺利实施?
答: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要求,武汉市人民政府设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统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区(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实施工作。
问:普查对象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
答: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 武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专项试点工作介绍
为研究重点难点问题,论证新调查内容、新调查方法和新调查技术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武汉市于2025年6月至8月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试点工作。蔡甸区作为省级试点,东西湖区、武汉经开区、江夏区、新洲区、黄陂区、长江新区和东湖高新区等区同步开展试点。全市共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317名,并在蔡甸区举办专项试点培训班,来自各区、街道、村“两员”代表参加了培训。经过2个多月的试点工作,各区全面完成普查小区划分、建筑物核实、住房单元标绘、“地毯式”清查、入户登记、查遗补漏、数据审核等任务,并梳理和总结试点工作,为正式普查贡献了经验、智慧。
撰文:武汉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