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高萌 通讯员王晓珊)10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武汉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三审稿)》《武汉市促进武汉都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条例(草案二审稿)》《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武汉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表决通过《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开展专题询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2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审议通过关于接受个别省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议;听取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武汉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住房租赁条例等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等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相卫、徐丽、余从斌、穆书芹,秘书长张海涛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彭胜坤,副市长姚彬、郭双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雷爱民,以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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