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下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宏伟蓝图,首次将安全规范与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相并列,首次提出要健全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医疗保障事业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此,医保部门自上而下始终聚焦基金监管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系统治理。
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谋划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在部署任务时,明确“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为医保部门做好下一步工作注入了强大思想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针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武汉市包括医保部门在内的各相关部门将紧跟形势发展,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举措,创新监管办法,寻找应对之策,有效打击新型套骗医保基金行为,切实防范医保基金的不当流失。
■ 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夯实医保基金监管基础制度,建立并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
二是优化监管事项层级配置,稳固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综合执法。
三是完善包括行政指导、公开承诺、约谈、警告、暂停结算、中止或解除协议、追回资金、刑事处罚、党纪处罚等阶梯式监管工具,针对不同的违法违规违约情形,采取不同的监管手段。
四是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完善并统一信用监管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医保信用评价的公信力,拓宽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场景等。
■ 着力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立足于“内”。在完善监管队伍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执法保障措施、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的同时,加强医保部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努力配备具有医学药学临床经验,法律、统计、财会、计算机、审计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监管工作人员。在此基础上,加强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在开展系统学习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题技能技巧培训,加强对新技术、新工具的应用和经验推广,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医保基金监管队伍。
二是借力于“外”。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医院医师协会等第三方专业力量,规范购买服务行为,建立激励约束相融的工作机制。与此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举报奖励机制,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基金监管,着力织就一张全民参与的“基金安全守护网”。
三是强化智能监管。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加快全国统一的医保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建设,推广视频监控、生物特征识别、大数据挖掘分析等新技术应用,努力实现医保基金使用的全程智能监控,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从而构建起以法治为保障、以信用管理为基础、以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 强化监管协同,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检察、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推进部门间分工协作、协同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协同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利用多维度指标体系进行大数据病种(组)智能监控,严控高套分值(权重)、低标入院、分解住院、重复住院、转移费用等不正当增收降本行为,倒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
三是健全完善对医共体使用医保基金的监管工作。建立符合医共体实际、科学合理的基金预算分配机制和医保支付方式,加强医共体协议管理和监督监测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针对医共体的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责任分担机制。
四是通过完善区域间协同联查合作机制、建立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线下手工报销现象,弥补经办安全漏洞,有效降低发生在异地就医环节的医保基金使用风险。
“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武汉市医保部门将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全局的高度,坚定信心、主动作为、精心谋划,奋勇争先,在“履职”上有担当,在“尽责”上有作为,在“整治”上见实效。
全市将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和国家医保飞检工作的认识,通过彻查医保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促进医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借助后续整改,不断优化医疗、医保服务政策,强化医保经办核查责任,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全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向纵深发展。坚决守护好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为武汉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