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仍在世 子女代写遗嘱无效

长江日报 2024年11月11日

    周二之约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江日报社

    合办

    长江日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王诗琪)11月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长江日报社联合举办的法律服务栏目“周二之约”如期举行。本期邀请江夏区人民法院五里界人民法庭副庭长彭笑美、法官助理杨紫玉,五里界街道五里新城社区居委会委员李姣、金欣做客直播间,就继承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民生话题与网友互动。

    直播刚开始,彭笑美介绍,五里界人民法庭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2023年以来,五里界人民法庭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19—2023年度全省先进人民法庭,获评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直播现场,彭笑美讲述了一个有关继承的审判案例。

    刘爷爷有3名子女,分别为继子老张、儿子刘大、女儿刘阿姨。40年前,刘爷爷、刘奶奶和刘大一起建了一套近200平方米的房子。刘大和郭阿姨结婚后,房子被登记在刘大名下,两人育有两个孩子。后来,刘大、刘奶奶和刘爷爷相继去世。刘阿姨一家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

    今年3月,因为这套房子的继承问题,刘大的妻子郭阿姨与老张、刘阿姨对簿公堂。

    五里界人民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这起纠纷不仅涉及法定继承,而且涉及代位继承。此案中,这套房子虽然被登记在刘大名下,但当时刘大和郭阿姨已经结婚,房产应属于刘大和郭阿姨的共同财产,两人各持一半。那么,这套房子如何进行法定继承呢?

    彭笑美表示,第一步,刘大去世后,他的妻子郭阿姨、他的子女、刘爷爷、刘奶奶先继承刘大的份额;第二步,刘奶奶、刘爷爷去世后,刘大的子女代刘大继承刘爷爷、刘奶奶的遗产,继子老张、女儿刘阿姨也是法定继承人。总体算下来,刘大的妻子郭阿姨占了房屋份额的大头。而刘爷爷的继子老张依照法律规定也享有小部分遗产份额。

    “在法庭组织的多轮调解中,几方僵持不下,为一份遗产争得面红耳赤、互不退让。”作出裁判前,彭笑美决定召集这家人到庭调解,再次释明了法定继承的各项法律规定,为各方明晰大致可继承的遗产份额。

    调解的那天早上,78岁的老张作为家里的老大哥,主动表示放弃这套房子的份额,让妹妹刘阿姨和弟妹郭阿姨商量好怎么分配。彭笑美回忆说:“我把这个信息传达给其他继承人后,调解出现了转机。”当日,郭阿姨和刘阿姨各退一步,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确定了财产份额,郭阿姨同意刘阿姨一家继续住在这套房子里。

    直播间里,五里新城社区居委会委员李姣提问:“社区有老人年纪大了,想要子女代写遗嘱,想知道怎么写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子女属于继承人,子女代写遗嘱是无效的,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的规则继承。”五里界人民法庭法官助理杨紫玉说,这种形式属于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值得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