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 5月23日,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件29件(来电18件、来信11件),其中重点交办件4件(来电2件、来信2件)。根据督察工作要求,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交办到各相关区、相关市职能部门办理。
从5月23日交办的第十五批信访件分布情况来看,江岸区1件、江汉区2件、汉阳区5件、武昌区2件、洪山区2件、蔡甸区1件、江夏区2件、东西湖区4件、黄陂区1件、新洲区1件、东湖高新区5件、东湖风景区2件、长江新区1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件、市水务局2件、市城投公司2件、国铁武汉局1件、市城建集团1件、机场高速有限公司1件。(部分信访件涉及一件多派)
按污染类型分:大气类9件、水污染类9件、噪声类14件、土壤类3件、生态类6件、其他类3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5月31日,针对省配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十五批29件群众信访举报件,除2件正在办理中,其余信访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详见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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