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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2024年06月0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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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湖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武汉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夏、王琼(女)、石海云(女)、龙克虎、田祚雄、付诚、付志琦、冯洁菡(女)、母洪春(女)、孙美华(女)、杨瑜娴(女)、吴又存、余水平、张尤慧(女)、林小芳(女)、罗文嬿(女)、赵立新、赵梦奎、柳燕(女)、桂伟、徐斌、梅佑轩、解勇、黎佳怡(女)等24名同志为武汉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9年5月,期满自然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