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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2024年09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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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防教育月 一起了解《国防法》《国防动员法》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国防法》立法目的

    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我国的国防政策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积极防御,坚持全民国防。

    国家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平衡、兼容发展,依法开展国防活动,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

    ■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或者接受军事采购,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物资、工程、服务。

    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

    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

    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

    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对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

    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其他公民依法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时,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国家和社会保障其享有相应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抚恤优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 为什么要制定《国防动员法》?

    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完善国防动员制度,保障国防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国防动员的方针和原则

    国防动员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全民参与、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统筹兼顾、有序高效的原则。

    ■ 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

    国家实行国防动员计划、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和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防动员的需求,准确及时地向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 什么是国防勤务?

    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负担国防勤务;

    本法所称国防勤务是指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

    ■ 国防动员的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国防动员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意识。有关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做好国防动员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