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牢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 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筑牢做好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开展研讨交流,深化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功效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要求的理解与把握。按照市委要求,不折不扣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人大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交流,开展宣传宣讲,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基层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工作,加强立法保障、强化监督推动、发挥代表作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实际行动。
■ 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工作部署,自觉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履职
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后再进入法定程序。近年来,先后就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常委会工作要点、年度立法计划等共向市委请示报告72次,提请市委就提高立法质效、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等出台文件。
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全国、省两会期间,组织驻汉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就“支持武汉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支持武汉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加快推进武西高铁武汉枢纽直通线项目建设”“打造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提出议案建议,为武汉改革发展积极争取支持。落实市委专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帮包数字经济发展、联系服务企业、化解信访积案、推进流域河湖长制等工作,做到市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