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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2024年10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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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

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市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汇聚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武汉篇章的强大合力。

    ■ 抓住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依法作出决定

    抓住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依法作出决定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影响我市教育工作的突出问题,先后作出了《关于维护学校秩序和安全的决定》《关于发展武汉市教育事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等5个决定,促进了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

    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站位全局谋发展,作出了《关于加快“武汉·中国光谷”建设的决议》,对光谷起步建设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进入新时代,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

    2013年,作出《关于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为奠定大武汉百年空间发展框架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5年,作出《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推动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

    2016年,作出《关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促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决定》,激发创新改革活力;

    2018年,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为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法制保障;

    2021年,作出《关于全面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决定》,遏制电信诈骗蔓延势头;

    2023年,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 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2015年10月,数易其稿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界定重大事项,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地方人大的一个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将重大事项的标准划分为2个层面并列出清单,即:应当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有10项;应当报告、必要时可以作出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有16项。

    2018年,对《规定》作出修订,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等内容纳入市政府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