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朱务本、刘江东、孙志军、李进生、汪普查、张明权、陈卫宁、金永红、赵弢、童赛雄、雷静(按姓名笔画排列)等11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报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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