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鉴于盛洪涛、陈孝军涉嫌违纪违法,免去盛洪涛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副秘书长职务,免去陈孝军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撤销盛洪涛、陈孝军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关于盛洪涛、陈孝军免去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报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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