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汪丽玲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二、任命许婷婷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三、任命申光伟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四、任命裴露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五、任命周书博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六、任命吴新莉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七、免去曹波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覃兆平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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