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匡正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任命魏号国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任命杨玲娜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胡俊、刘明翔、王琼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薛建颖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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