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 2025年06月03日 星期二
往期回顾
返回目录

两年纠纷高效化解

蔡甸司法为230家企业
省下300余万元诉讼费

    □ 长江日报记者袁满 通讯员杨婷

    近日,在蔡甸区司法局与蔡甸区人民法院联合开设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内,蔡甸常福新城某建材企业负责人陈宇(化名)盯着调解协议书长舒一口气,80万元欠款有了明确兑付路径,这场纠缠两年的货款纠纷终现转机,濒临停摆的企业也重获生机。    

    陈宇的公司两年前向四家建筑公司供应建材后,对方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拖延付款。今年3月,陈宇的公司账上就剩几千块钱,连工人工资都发不出来,陈宇一纸诉状将四家建筑公司告上法院。

    蔡甸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了解企业情况后,建议尝试庭前调解。“我们也不愿意耗在官司里,1万多元的诉讼费公司现在也无力支付,但调解能管用吗?”陈宇疑虑重重。让他没想到的是,蔡甸区司法局派驻法院的调解团队很快就行动了。

    调解员黄刚立即联系了相关建筑工程公司实际控股人孙翔(化名)。“我们也不是故意拖欠,上游工程款迟迟不到位,我们也很为难。”孙翔解释说。了解到双方的实际困境后,黄刚帮双方算了一笔账:如果走诉讼程序,至少要3个月,其间账户可能被冻结,对两家企业都是损失。他建议孙翔:“能不能先支付部分货款,让企业渡过难关?”又劝陈宇:“考虑到对方的实际困难,违约金是否可以适当减免?”

    第一次调解虽然没有成功,但双方剑拔弩张的态度都有所缓和。在让双方考虑一周后,黄刚趁热打铁进行第二次调解。他继续替两家企业分析利弊:“您想想您创业时第一笔货款被拖欠的心情,现在陈宇正在经历,若企业因官司被列为被执行人,那无疑会影响您公司正在竞标的项目。”黄刚推心置腹劝说孙翔,对方态度明显软化。

    经过两轮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建筑工程公司在6月底前支付全部货款,剩余三家建筑公司于今年7至10月分三次支付货款;陈宇则同意减免违约金4万元。陈宇感慨:“既保现金流,又留合作情,这调解真是救了企业!”

    据悉,自2024年5月蔡甸区司法局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成立驻法院调解工作室,通过“经济账+法律账”双轨调解模式,已调解成功361件“陈年旧账”矛盾纠纷,涉及金额6500万元,为230家企业节约诉讼成本300余万元,平均调解周期7天,比诉讼时间缩短80%以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让企业敢闯、敢干、敢投,先得给足法治安全感。”蔡甸区司法局局长陈文杰介绍,除了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服务企业解决矛盾纠纷,还在蔡甸区市民之家、常福产业城、中德产业园、中法生态城等经济发展主战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专人专岗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企业文书体检、企业合规经营“个性化”指导、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等近20项服务。

    该局组建了法援律师服务团、人民调解服务团、公证司法鉴定服务团,试行“0137”服务模式——简单问题当场解答、紧急事件24小时内答复、疑难问题3个工作日解答、需调研的法律问题7个工作日回复,全面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从‘两败俱伤’到‘合作再生’,法治化调解服务重塑了发展生态。”陈文杰表示,根据企业回访,60%达成调解的企业后续仍有业务往来。随着“调解—修复—共赢”链条的完善,蔡甸区将探索将调解信用纳入招投标加分项,让“和谐解纷”成为服务企业、优化营商新名片。

    (参与采写 周佳玲)

    本版统筹:彭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