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商佩 通讯员王华芬 袁芳)6月1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武汉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快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会上发布了《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与《武汉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助力武汉打造全国数据要素枢纽城市和数字经济一线城市。
《实施细则》提出建立公共数据元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编目规范,覆盖数据生产、采集、治理等环节,提高数据可用性,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源头治理与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数据质量可反馈、使用可追溯、异议可处置。《实施细则》将一体化数字资源平台定位为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全面汇聚各部门数字资源,推动建立全市数字资源“一本账”,实现集中管理。依托该平台开展数据探查、管理调度等工作,为数字资源绘制精准“关联地图”,实现一体化调度管理。
《实施方案》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明确加强资源供给、建设运营平台、明晰运营模式、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强化运营管理、健全运营机制等六项重点工作任务,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会上,武汉市数据局介绍了最新出台的《武汉市数据标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据悉,近年来武汉已聚集数据标注相关企业60余家,培育开发了一批行业领先的高质量数据集和标注工具平台。武汉已建立起数据标注产业项目库和企业库,并梳理出重点企业57家、重点项目37个。为切实支持和服务数据标注企业发展,武汉将在产业供需对接、园区建设、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发力。
实现高效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科学、有序的公共数据编目规范是前提。前期,武汉市数据局印发了《武汉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为公共数据的分类分级提供了明确指引。该文件将公共数据划分为L1至L6六个级别,其中L6、L5级数据不可授权运营,L3、L2、L1级数据可授权运营,L4级数据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可授权运营。对于级别高的公共数据,若要进行授权运营,可采用脱敏等技术手段实现等级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