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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2026年03月0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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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进步不是为了压倒男性

    □ 王丽童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镌刻着20世纪初全球劳动妇女为争取权益而斗争的记忆。在中国,自20世纪20年代起,这一节日便与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紧密相连,见证了广大妇女发挥“半边天”作用、投身国家发展洪流的历程。

    今天,当我们谈论女性权利、女性发展时,其本质究竟指向何方?厘清这一问题,不仅关乎对节日本身的理解,更关乎我们如何认识正在发生的社会变革。

    理解女性地位的变迁,必须将其置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结构演变的宏观背景中考察。

    在传统社会中,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男耕女织”的生产模式与宗法礼教的双重作用,使女性长期处于依附于男性的从属地位。早期两性分工源于生理差异,但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父权制的确立,这种分工被制度化和价值化。男性因掌控主要生产资料、主导公共领域活动而获得社会主导权,女性的家庭劳动则被边缘化,甚至被视为“无偿”的附属。同时,封建“礼教”和“妇德”等伦理规范将这种分工内化为一种理所当然的性别秩序,最终沉淀为根深蒂固的社会模式。

    真正的历史性转折,始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教育的推进。当生产活动突破家庭藩篱,当经济收入不再仅依附于土地和宗族,女性获得了以独立个体身份参与社会劳动、竞争资源的机会。这一经济基础的深刻变革,从根本上动摇了延续千年的性别分工逻辑。在中国,伴随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广大妇女在法律上获得平等地位,广泛投身社会生产,实现了从“家庭中人”向“社会中人”的历史跨越。这是一次深刻的解放,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文明的进步。

    然而,权利的平等并非一蹴而就。尽管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原则早已确立,但隐性的性别偏见仍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如职场中的晋升障碍、婚育对职业发展的影响、家庭分工中的不平衡负担等,这些都持续构成对女性发展的现实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在讨论这些现实问题时,舆论场上出现了一种值得警惕的倾向:在谈及争取女性正当的权益诉求时,将男性预设为天然的“对立面”。这种叙事偏离了问题的本质。从世界范围看,女权运动的历史演进,本质上是一场关于“人”的解放运动。从19世纪争取平等选举权,到20世纪推动社会文化变革,再到21世纪关注多元性别议题,其核心逻辑一以贯之,女性寻求的,从来不是对另一性别的“压制”或“取代”,而是自身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的归位。将结构性的社会问题简化为两性间的零和博弈,既无助于消除偏见,反而会加深误解与隔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如马克思所言:“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女性从依附走向独立,挑战的并非男性本身,而是那些僵化的、将人分类禁锢并赋予不同价值的旧制度和旧观念。真正的平等不是“谁压倒谁”,而是共同从旧观念的枷锁中解脱出来。

    从更深层次看,女性解放的进程,同样在为整个社会“松绑”。女性从单一的“家庭角色”中走出,男性也得以从“养家糊口”的沉重负担中释放。当家庭照料被重新认识其社会价值,当育儿责任被倡导共同分担,所有人都有可能获得更完整、更自由的发展空间。这条路,是女性通往解放的路,亦是全人类通向文明深处的必由之路。

    这正是女性解放超越性别本身的意义所在。它不是一场权力争夺,而是一场人性的复归。它不是让女性成为“像男性一样的人”,而是让每一个人,无论男女,都能摆脱刻板印象的束缚,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这一进程,改变的不仅是女性的命运,更是整个社会运行的方式、人与人关系的本质。

    实现这一图景,既需要每一位女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各自领域实现自我价值;更需要全社会凝聚共识,以更完善的制度消除隐性歧视,以更温暖的文化搭建平等平台,让尊重差异、包容多元成为共同行动。

    (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