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闫宏秀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著有《技术有病我没药》。
□ 闫宏秀
近期关于AI重生的热议,因其对情感技术化的颠覆性变革与现有记忆伦理的巨大冲击而备受关注。
可视化大师尼古拉斯·费尔顿花了十年时间给自己做了一个图谱,对此,公众并不质疑,因为这是自己对自己的数字化记忆。此外,费尔顿还把他去世的父亲进行数字化转化,没有人对此持异议,因为这是他以父爱对父亲的致敬。按照社会规则,作为继承人,他有这个权利。可是,用AI复活的数字人李玟给其家人带来二次伤害,并遭到了家人的反对与质疑。那么,出现这样的问题原因何在呢?“我”从“我”的视角让他人重现的时候,这种被给予的生命永恒到底指向了什么?被给予的主体性与客体性纠缠在哪里?“我”是否可以以技术之力,把人类之灵做一个并轨的过程?
通过复活,我们的现在、过去和未来恰恰做了一个非常有效的并轨机制。并轨其实代表了生命的多次相遇,会带来一个大的冲击——一个人过世了,“我”很可能没那么悲伤,因为“我”还能看到他。人类世会不会进入一个新模态?未来我们怎么去面对人类世的当下、过去和未来?
被给予的AI重生数字人触动了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由自我向他人的转变。知情同意是谁在同意?知情同意的新的情境是什么?假设A不同意被数字化,但是世人B表示对A要表达足够的哀思,对于B来讲,看不到A就很难过,那么,该保护谁?既然A已经过世了,那B对A的思念如此强烈,很可能会向B倾斜,但A并不知情,即他人视角的转变由此完成。
第二,生命与日常生活的分离模式。传统意义的生命意指肉体生命,生命与日常生活属于同步状态,而被给予的AI重生数字人则以非肉体的方式将生命进行呈现,且其生命表征可以与时间流逝无关,进而以技术的方式进行了生命与日常生活的分离。易言之,被给予的AI重生数字人变成有“生命”但无日常生活的状态。
第三,谁拥有思念的权利?比如世人B凭什么思念A?B有权利思念A吗?如果没有继承权,B凭什么以AI重生数字人的方式来思念A?
第四,数据管理与成为例外的遗忘。在数字化进程当中,保存是一个常态,是默认值。在数据充斥的时代,面对海量数据,想忘掉什么、删除什么比记录更令人费力,遗忘本身成为一种例外。如在我们更换手机的时候,面对大量照片应该删哪张照片呢?事实上,遗忘是记忆的一部分,在AI可以复活的时代,且不说保存与运行的资源成本,遗忘该如何进行?
思念本来是对自己的情感给予一个安慰,但是在数字人被给予它的一个相关性之后,和我们现实的人对接过程当中诞生的新东西,这种迷惑该怎么去处理它?
不妨畅想一下,在未来,被复活的数字人A、B、C、D、E,他们之间的交流该怎么处理?他们会不会对人类提出一个非常魔幻的评述与要求呢?如“你看,我们家复活得这么漂亮,数据如此全面,你们家就给你一个很简单的东西,你家这小孩儿不孝道……”因此,AI重生的被给予性问题不仅仅是科幻,而且将更魔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