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桫椤
文艺与大众的关系,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一直是中国现当代文艺和文学史上的基本问题,并在历次文艺讨论中得到了广泛而深刻的阐释。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开启了发展的新阶段,“新大众文艺”应运而生。“繁荣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被写入“十五五”规划,这一顶层设计不仅明确了新大众文艺作为社会主义文艺的新方向,更以互联网、文艺和大众生活互融共生的新生态,擘画了文艺事业的新蓝图。相较传统,新大众文艺在内容与形式、生产机制与生态格局上都呈现出新颖、丰富和复杂的特征。究其根本,这一变革与互联网的普及密不可分,这也是“新大众文艺”被置于“互联网条件下”加以界定的原因。正是在互联网这一“条件”下,媒介、文艺与大众及其相互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在众多媒介理论中,传播学家麦克卢汉的“媒介即信息”常被用来阐释媒介对社会的重要作用。该理论认为,媒介本身的技术特性对人类感知、思维习惯和社会文化具有深远影响,而不仅仅是其承载的内容。然而在传统媒介时代,我们更多关注后者,忽视了前者。一代代人阅读《红楼梦》《水浒传》等古典长篇名著,主要是欣赏其故事、人物和思想情感或文体之美,鲜有人关注它们如何被印刷术和商业传播塑造为经典。这种状况源于印刷媒介的特性。文学依靠印刷媒介传播,是从作者到读者的单向传递,我们购买一本书,买的是“内容”而非“印刷品”。在此过程中,媒介的存在被遮蔽。受制于印刷媒介本身的局限,除专业人士外,文学创作、出版乃至阅读,都与大众日常生活关系不大。
互联网的普及催生了一场“媒介革命”。它创造了赛博空间——赋予每个人接收与创造信息的双向能力,例如,我们随手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一条短视频并附上评论,这一行为既是娱乐式的交流,也是日常休闲的组成部分。在赛博空间中,互联网对文艺的直接影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文艺欣赏与消费可随时在线实现;二是普通人成为文艺的创造者与生产者,手机中不断更新的短视频、微博、小红书、B站等内容,大多由大众创作并发布。互联网已演变为人的生存环境,以网络文艺为主体的大众文艺参与建构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每个人都能拥有独属于自己、定制化的文艺生活方式。我们有了发声的平台,也不断被大数据按照个人喜好推送内容。社会真正进入“日常生活审美化、人人都是艺术家”的新阶段。
随着艺术与生活边界的消解,审美全面渗透进大众日常生活,新的文艺伦理正在形成。其一,大众成为文艺消费、欣赏和生产全过程的主体,文艺领域的“门槛”降低,专业艺术家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而人民自己也成为文艺创作的中心。其二,大众力量的崛起导致文艺评价标准发生漂移,作品中的“艺术性”“文学性”被稀释,“雅”与“俗”的界限变得模糊,流量成为评价文艺作品与活动的重要指标。例如我们已无法再用传统爱情片的标准去评价像《盛夏芬德拉》《穿越到80年代当后妈》这样流量巨大的微短剧。其三,文艺进入“大众共创”时代,作者和读者的身份界限消失,传统媒介中单向的创作与接受关系被全面重塑。我们在转发微博时加入评论,评论再被转发,既为接受者也为创作者。其四,数据库消费、同人创作、AI写作、跨媒介改编等成为文艺生产中的常态,文艺原创的重要性相对下降,原有版权保护体系面临“二创”“融梗”等现象带来的新挑战。
总体而言,互联网的介入使大众在文艺生产领域成为主角,文艺生产力得到前所未有的解放和发展,进而引发文艺生产关系的根本性变化,新大众文艺正是这一变化的集中表现。
可以说,“新大众”不仅是新大众文艺产生的基础,二者更形成了同构关系。追溯“新大众”的形成,我们深刻地感受到新媒介塑造个体和影响社会的强大力量。在互联网机制架构下,身在赛博空间的每个人都在向外界敞开自己,个体成为世界的一部分。只要上网,就无法“独善其身”,现代科技作用于人的能力充分显现,“新大众”群体由此生成。基于情感表达的文艺消费和创作,始终贯穿着普通人对个人生活和社会的想象与期待,进而催生了“想象共同体”的诞生。例如网络科幻小说《我们生活在南京》既呈现了人们对未来科技的展望,也表达着人与人之间关爱、互助、救赎等美好关系的憧憬。在“新大众”的形成过程中,互联网无疑发挥了重要的组织作用。而反思“新大众”的构成,他们作为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的主体性力量,绝大部分接受过系统教育,具有独立思考和审美能力——毋庸置疑,拥有大量较高素质的潜在使用群体,也是互联网在中国迅速普及和广泛应用的关键前提。
现代文艺是肩负着启蒙和救亡的使命登上中国历史舞台的。瞿秋白1931年在《大众文艺的问题》一文中提出,大众文艺“要用劳动群众自己的言语”创作,以实现文艺大众化。受到时代条件限制,这一目标在当时难以实现;而得益于中国社会进步与互联网媒介创造的“新条件”,瞿秋白所设想的“文艺大众化”的目标,正在新大众文艺的兴起中逐步成为现实。
(作者系中国作协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河北省网络作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