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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2026年04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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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杂思·

被遗忘权、离线权、消失权

    刘洪波 湖北仙桃人。长江日报评论员,高级记者。

    □ 刘洪波

    “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有的人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数字时代,每个人都具有了“不朽”的条件,至少理论上是这样。你聊天的内容、发过的点赞和评论已经记录在案,你写过的博客,晒过的朋友圈、短视频,都在云端存留。即使运营商倒闭,这些东西可能作为公司的“数字资产”被转让。对于谷歌这样的公司来说,把一切人类数字记录搜罗起来,是其生意的起点。你生产的所有数字内容,都可能写在存储材料上,想灭也灭不了。

    还有一些不是你主动生成的数字记录,也在被人惦记。例如你浏览了哪些网站,看完了哪些视频,搜索过哪些线上商品,每天盯着手机几分钟,看哪些内容时产生神经反应……只要你在线上,没有什么东西会遗漏。这些数据通过哪些IP地址发送,跟哪个设备联系,每个设备的ID号与机器识别码都是唯一的,由此,你也无法隐身。

    除此之外,有的人还被媒体报道。这些报道理论上永远存在,一搜即得,也就是说,它们不会像“前数字时代”那样,文献渐渐沉入历史,而是随时都能被一键激活。

    数字时代通过机器,使“记忆”永久化了,使事情不因时间远去而被移出记忆,相反任何一个人都因时间越久而材料越多,无数片段连缀起来,足以使个人随时被“开盒”。当这些数据形成词元,它还可能进入知识库,成为人工智能解答问题的一个来源。

    问题已不是能不能“不朽”,而是能不能“被遗忘”。于是,一种只有数字时代才会出现的“权利”产生了,那就是“被遗忘权”。它主张人对与自己有关的信息,如果认为内容过时或者不恰当、可能导致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有权要求删除。

    1998年西班牙媒体一名男子因无力缴付房贷而被迫卖房。2010年,这名西班牙男子不满谷歌将此信息放在公共搜索结果中,要求谷歌删除数据,并向欧洲法院起诉,2014年5月欧洲法院裁定,普通公民拥有“被遗忘权”,要求谷歌公司删除相关内容。

    某种程度上,这反映出人们在数字时代产生了一项要求,那就是让记忆的时间规律重新发挥作用。

    数字时代的“时间争执”还有所谓“离线权”。当人人都握着手机、连线社交网络时,人们也就处在了一种新的工作与休息不分的状态。工作事务、工作联络随时都可能找到你,远程任务、网络会议、视频报告等事情既以零星方式延长了劳动时间,也使公司控制伸进了私人场景。

    于是“离线权”就出现了,它主张:在劳动时间外,公司不能以任何形式同劳动者联系,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仍然是欧洲,2020年底欧盟议会开始倡议推行“断开连接的权利”。此前,法国、意大利、德国先后已将此权利引入法律。

    工业时代,工人与资本家之间时间斗争的题目是“八小时工作制”。数字时代,工人与资本家之间时间斗争的题目是“离线权”。

    被遗忘权的问题在于,公共信息库是否应该完全按个人信息好恶建设,如果所有人都要求删除会降低自己社会评价的内容,数字世界是否就一片莺歌燕舞了?你也许说,公众人物要除外,但问题是如果所有与普通人有关的“负面信息”都没有了,我们的信息图景是不是真实呢?

    离线权的问题在于,下班之后的时间是绝对不受打扰,还是应排除紧急或特殊情况?是所有人都不能打扰?要不要排除公务员、警察、消防、医生、记者等职业?怎样能够让权利从纸面(如果要有的话)落实到工作中。

    还有一项权利,现在似乎还没有被人提出,未来可能会被提出来,那就是“消失权”。

    数字时代,人可能很难不全面暴露在数字面前。当所有的设备都成为数字设备,不光有手机、电脑和数字手表,你的衣服鞋帽中有芯片,你家里的墙壁、灯具、音响、冰箱、衣橱、马桶都在收集数据,你使用的每一件商品也有感应装置。脑机接口、皮肤传感、器官监测、排泄物分析器,还有车辆、垃圾桶、桌椅、马路、灯杆……总之吧,一切都数字化了,算力无限化了,然后你的所有时间、所有生活内容就都被数字化了。这就是人在数字世界无所遁形的过度暴露。

    你是乐得如此,还是想保留“消失”的选项?我想,那时,某些时间、某些场景,人们会希望能够消失在数字探针面前,让自己能够有一点真正的空白时间,作为一个离开技术的完全肉身、一个天然形态的生命个体而存在。